案例解读 · 海上/船舶险 · 法院裁判
船舶保险价值未填,按保险金额赔付
某公司为其“某”轮投保船舶险一切险,保险金额 1000 万元,但“保险价值”一栏空白未填。
保险价值一栏空着不填,出险时反而对投保人有利。
案情
某公司为其“某”轮投保船舶险一切险,保险金额 1000 万元,但“保险价值”一栏空白未填。保险期间,该轮从韩国驶往山东烟台途中沉没。保险公司以“船舶实际价值远低于 1000 万元、构成超额保险”为由拒赔。
裁判结果
浙江高院认定,保险价值未填属保险公司格式文本瑕疵,应作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,结合前两年保单(均载 1000 万元)认定船舶价值即 1000 万元。判决赔付 900 万元(扣 10% 免赔额)。
案例提示
保险价值一栏空着不填,出险时反而对投保人有利。
案例已经匿名化和概括处理。个案结果受条款、证据与事实影响,不代表对相似案件的结果承诺。
